为进一步做好人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任务分工要求,第四检查组于2月3日分别对济阳区、商河县人防工程进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检查主要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现场安全风险辨别及管控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检查。检查组结合济阳区和商河县的人防工程建设和前期自查情况,检查组对单建人防工程进行重点检查,对结建人防工程进行随机抽查。


现场检查了济阳区0929工程、安大城市广场人防工程、名仕城防空地下室,商河县1208工程、泰和名都防空地下室。

对现场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限期整改。第四检查组会继续督导区县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