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山东省人防办下发通知,对我市在单建人民防空工程安全报监工作的经验做法予以推广。在《关于转发济南市人防办〈单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安全报监手续〉的通知》(鲁防安〔2021〕6号)中,省人防办把我市《单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安全报监提交资料须知》作为样板在全省人防系统中推广交流,要求学习借鉴济南市人防办不等不靠、创新开展的做法,切实把安全监管工作落实落细。
近年来,市人防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源头防范”原则,把安全报监的重点放在建立隐患预防体系上,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从源头堵塞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在具体工作落实上,市人防办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监管”的原则,注重建立开工报告备案制度,开工前,建设单位需向人防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递交单建式人防工程安全报监书(包括安全施工告知书、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登记表、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人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备案由项目组织方负责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递交相关资料,市直属人防工程到市人防办备案,区、县所属单建人防工程、结建人防工程到区县人防办备案,其他建设工程按管理关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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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永远在路上。济南市人防办将以省人防办转发单建人防工程报监手续的经验做法为动力,对标对表“扬起龙头、走在前列”目标定位,抢抓“黄河战略”和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的重大机遇,聚焦铸盾护民使命,深入推进济南人防“4356”工作体系,全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对单建人防工程的安全监管,热忱细致为建设单位服好务,为不断开创人民防空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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