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314T/2023-00538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3-09-30 发布日期: 2023-09-3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标题: 文字解读:关于《关于加强人防工程设计审批工作的意见》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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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关于加强人防工程设计审批工作的意见》的解读
信息来源:济南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政策背景

2019年5月15日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参数和技术要求的通知》(鲁防发〔2019〕7号),2020年1月6日省政府发布了《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2号)。2021年7月15日山东省地方标准《人民防空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标准》(DB37/T 4370-2021)开始实施。为了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政策文件和人防工程专项规划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工程的设计审批工作,需要对原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人防工程设计审批工作的意见》(济防办发〔2018〕78号)进行修订。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2号)《济南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50号)《关于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参数和技术要求的通知》(鲁防发〔2019〕7号)《人民防空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标准》(DB37/T 4370-2021)和省市有关人防专项规划落实要求进行政策调整和文件修订。

三、出台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政策文件和人防工程专项规划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工程的设计审批工作。

四、重要举措

对结建人防工程的设计和审批相关政策进行了规定,主要内容有10章。第1章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工程的范围、防护类别、应建面积和抗力级别等进行了规定。第2章对结建人防工程战时功能的确定进行了规定。第3章对规模较大或分期实施的结建人防工程进行了规定。第4章对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和设计变更进行了规定。第5章对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进行了规定。第6章对建设专用人防工程的鼓励政策进行了规定。第7章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工作进行了规定。第8章对各类保障性用房、棚户区改造及城中村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结建人防工程进行了规定。第9章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进行了规定。第10章对工业项目、物流仓储项目、公用市政类设施项目等其他建设项目人防结建范围的界定进行了规定。

五、新老政策差异

新文件依据上级最新的政策文件和济南市人防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对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主要修改内容为:民用建筑结建人防工程比例按照省政府令最新规定进行了调整,按照省政府令规定比例执行。按照鲁防发〔2019〕7号文件对人防工程战时功能的确定进行了调整细化,执行省级文件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救护工程建设,参考《浙江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规定》对战时医疗救护工程的设置进行了细化。对一次性规划、分期实施建设项目,简化了后期缓建人防工程的申报要件。根据省级有关政策规定,增加了平战转换设计的规定,增加了人防工程施工图的设计变更的相关规定。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内容中增加了城市综合管廊兼顾人防的规定。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程序、支持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对机场飞行区、物流产业项目、公用设施项目、轨道交通车辆基地等项目规定可以参考工业项目办理、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工程管理处

联系电话:0531-6662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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