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防办(含高新区人防办、南部山区人防工作部门、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人防工作部门)、各相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参数和技术要求的通知》(鲁防发〔2019〕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望遵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参数和技术要求的通知》
2.《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技术规范》
济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